合同专用章

北京合同专用章备案资料

2020-09-01 11:12:50 metinfo 437

合同 回墨 - 副本.png

        自2010年5月20日起,北京市公安局在全市十六个区县陆续推行了新型防伪印章。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委、人大、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部门、政协、司法机关、军事单位、民主党派、企事业单位(包括个体工商户)、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基金会、宗教团体以及其他组织需要刻制法定名称章、财务专用章、合同专用章、报关章、发票专用章和其他业务专用章以及内设机构章等印章的,须进行合法备案,并到公安机关核发《特种行业许可证》的印章刻制企业刻制。

        合同专用章章规格为圆形,直径为4.2cm, 圆边宽为0.1cm,合同专用章中间位置为五角星图样。每枚印章章面上均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《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》要求,刻制13位印章编码,可拨打“62078951、62078952”印章信息电话语音查询热线,查询印章是否经公安机关审批备案。合同专用章材质可选择铜质或回墨印材质。


公章备案.png


北京新成立内资企业首次申请制作合同专用章

1) 营业执照(或事业法人证书)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
2)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印记清晰)

3)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如法人亲自办理则忽略此项)

4) 企业有效公章(如尚未刻制公章则无需携带)


北京内资企业已有合同专用章旧章换新章(含多证合一情况):

1)营业执照(或事业法人证书)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
2)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印记清晰)

3)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如法人亲自办理则忽略此项)

4)需要更换的旧发票专用章

5)企业有效公章


北京内资企业合同专用章丢失补刻

1)法人必须亲自办理

2)营业执照(或事业法人证书)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
3)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印记清晰)

4)丢失公章登报作废声明(如不清楚如何操作,文正益可代办登报)

5)企业有效公章

 

北京外资(合资)首次申请制作合同专用章

1)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
2)独立法人出示外资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分支机构出示上级单位外资批准证书复印件

3)法人护照复印件及翻译件(翻译件需法人本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)

4)授权委托书(法人本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)(法人亲自办理无需)

5)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法人亲自办理无需)

6)企业有效公章(如尚未刻制公章则无需携带)


北京外资(合资)更换合同专用章

1)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
2)独立法人出示外资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分支机构出示上级单位外资批准证书复印件

3)法人护照复印件及翻译件(翻译件需法人本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)

4)授权委托书(法人本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)(法人亲自办理无需)

5)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法人亲自办理无需)

6)情况说明(法人本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)

7)要更换的旧发票专用章

8)企业有效公章


北京外资(合资)企业合同专用章丢失补刻

1)法人必须亲自办理

2)营业执照(或事业法人证书)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
3)独立法人出示外资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分支机构出示上级单位外资批准证书复印件

4)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印记清晰)

5)丢失发票专用章登报作废声明(如不清楚如何操作,文正益可代办登报)

6)企业有效公章